新農村申報與建設
申報流程:
總體規劃——市級初選——省級初審——報農業農村廳——實地評估——競爭答辯——項目公示——項目評議——批復立項。
Introduction
申報流程:
總體規劃——市級初選——省級初審——報農業農村廳——實地評估——競爭答辯——項目公示——項目評議——批復立項。
Key Construction Contents
健全優化運行體系建設
妥善處理好政府、企業和農民三者關系
農民通過合作化、組織化等方式,實現在田園綜合體發展中的收益分配、就近就業。
完善功能、補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短板
通過發展適應市場需求的產業和公共服務平臺
聚集市場、資本、信息、人才等現代生產要素,推動城鄉產業鏈雙向延伸對接
綠色發展,構建鄉村生態體系屏障
實施農業節水工程,加強農業環境綜合整治
積極發展循環農業,充分利用農業生態環保生產新技術
創業創新,培育農業經營體系發展新動能
積極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力,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
優化農業生產經營體系,增加農業效益強化服務和利益聯結,帶動區域內農民可支配收入持續穩定增長
突出特色,打造涉農產業體系發展平臺
做大做強傳統特色優勢主導產業
利用“旅游+、生態+”推進三產融合。發展創意農業,強化品牌和原產地地理標志管理
夯實基礎,完善生產體系發展條件
集中連片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
加強田園綜合體區域內“田園+農村”基礎設施建設
申報以總體規劃為引領,由縣級政府組織編制規劃和方案,由省級財政部門組織初選后,將名單報送財政部農業司和國家農發辦。財政部和農發辦根據各自負責省份,對實施方案進行審議后,將意見反饋給各省份,各省根據意見完善方案后提交給財政部、農發辦備案。